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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人进行价格举报时,应当提供以下内容:

①举报人的地址、联系电话等;
②被举报人的名称、地址等;
③具体的举报内容、有关证据;

有以下情况不予受理:

①不属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;
②没有明确被举报人的;
③超过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规定时限的;
④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复查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;
⑤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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